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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74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县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县城镇  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培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沛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劳务办主任
      陈  平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启军    县社保局局长
      李晓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文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述均    县信访办副主任
      余上海    县档案局副局长
      盛  勇    县经委副主任
      蒋先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黎雍均    县监察局副局长
      陈列君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军、黎雍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办、县档案局、县公安局、县社保局抽调,具体负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社保  超龄人员  领导小组△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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