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5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第四组第一督查小组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司长、第四督查组常务副组长支同祥率领下,对开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为期5天的督查。重庆煤监局局长魏福生、重庆市经委主任助理李山林等陪同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部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部分产煤乡镇政府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举办了由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人员参加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讲座;召开了由县煤矿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部分乡镇煤矿监管人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随机抽查了和谦、敦好和郭家镇等3个产煤乡镇的9个煤矿,其中生产矿井6个,停产整改矿井2个,关闭整合矿井1 个。 督查组一行在开期间,对开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及其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开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实现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连续下降。2007年全县煤矿发生安全10起,死亡13人,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40%和15%。今年一季度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下降。 同时,督查组还认为开县在煤矿安全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工作机制;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力度;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及时行动,部署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五是选择突破口,多层次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县经委 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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