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5•12”大地震后,我县立即启动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召开了紧急会议,成立了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同时发出了《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部门立即排查学校、医院、公路、桥梁、隧洞、水库、涵洞、建筑、房屋、工矿商贸企业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因“5•12”地震造成诱发新隐患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目前,全县排查出一批因地震诱发出的新隐患,采取了临时处置措施,没有发生因地震引发的安全事故。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方案,迅速整治,结合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当前要进一步深入各行业排查整治因地震诱发出的安全隐患,并实行日报制度,避免因自然灾难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稳定平安。(《开州报》 通讯员 周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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