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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陈远辉对民政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突出重点,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新城社区配套建设,对于促进新城管理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新城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把新城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要尽快组建新城社区运行组织构架。汉丰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迅速组建组织机构,采取借用部门闲置房、租房等方式解决新城社区办公过渡用房的问题,确保新城16个社区在7月1日前全部启动运行。二是要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要按照“合理规划、资源共享、功能完善”的原则,根据每个社区划分的服务半径,科学规划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面积和功能设置,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医疗、社会保障、治安等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汉丰街道办事处牵头并作为业主单位,规划局配合,民政局、建委、财政局指导,按照“资金打捆、财政统筹、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分2007、2008两个年度制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于4月底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时,在新城建成后,民政局要尽快完善部分街、巷的命名工作。三是按照“适当提高、逐步实施”的原则,由财政局在组织研究和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村(社)干部的待遇和办公经费。第二,坚持城乡统筹,抓好乡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和汉丰敬老院建设工作。一是要按照“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建设好建制镇政府所在地的敬老院,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二是要将村级五保家园和新农村居民点建设相结合,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建设好五保家园,确保五保老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由规划局牵头,民政局和汉丰街道参与,合理规划建设汉丰街道敬老院,并搞好绿化和健身设施配套,使每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同时,由民政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建设和资金筹措工作。第三,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调标政策。一是城镇低保要以完善“进退机制”和“低保与就业的互动机制”为关键,在审批过程中进行严格审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农村低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新调整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实施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要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和责任机制,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负责督查,有效防止农村低保的不良现象和不良做法,坚决杜绝骗吃低保、平均低保等乱作为行为,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大力推进城乡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医疗康复机构设置工作。由素清同志牵头,民政局、卫生局参与,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加强城乡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的管理和规范化运行,形成就医不出院,医疗到床前的服务格局。(县政府办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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