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府办发〔2008〕49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人大议案建议及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及政协开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经顺利召开,经“两会”审定,县政府需承办的人大议案7案9件,建议、批评及意见共102件,政协提案155件、建议6件;同时,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为切实做好今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及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出发,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推动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办理质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代表、委员过去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建议、提案,要深入研究,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能办的要抓紧办好办实,不符合要求或确实难以办到的,要说明缘由,解释清楚,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各承办单位要在全面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和筛选那些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要把涉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三农”问题、困难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作为办理重点,摆上日程,认真研究解决。 建议、提案最终能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满意的答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关心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与代表、委员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委的联系,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切实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代表、委员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又提出新问题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新答复。对所有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要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三、规范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工作按时完成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人大和政协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办理,并于3月25日前将办理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送县政府督查室。各主办单位于5月2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主办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文史提案委及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各协办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本单位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协助主办单位做好答复工作。在答复时为避免重复,协办单位不直接给代表委员复函,由主办单位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后统一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凡承办议案、建议及提案10件以上的单位(含协办),于6月27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送县政府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督办机制,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办理工作按期完成;特别是要加强对规定时限答复但未办结事项的跟踪督办。要在适当时间会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委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了解情况,推动办理工作。要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掌握办复进度,通过走访代表、委员,了解落实情况。要配合县人大、市政协有关工委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 联系人:李中洪(议案、建议) 联系电话:52218319 郭 黎(提案) 联系电话:52255665 电子邮箱:KXZWDC@163.COM
附件: 2008年各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登记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议案 提案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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