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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关于实施2008年度三峡移民工程稽察通知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32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
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关于实施2008年度
三峡移民工程稽察通知的通知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移民迁建(项目业主)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关于实施2008年度三峡移民工程稽察通知〉的通知(渝办〔2008〕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移民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
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关于实施2008年度
三峡移民工程稽察通知的通知

渝办〔2008〕25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关于实施2008年度三峡移民工程稽察的通知》(国三峡稽函稽字〔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关于实施2008年度三峡移民
工程稽察的通知

(国三峡稽函稽字〔2008〕4号)

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
  根据三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峡建委)批准,决定2008年对三峡移民工程进行全面稽察,对移民工程中部分专项进行稽察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稽察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三峡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移民工程稽察立足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结合移民搬迁与发展并举、安置与稳定并重的特点,以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移民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移民安置质量、资金管理和“双包干”执行情况的有效核查,督促被稽察单位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移民任务。
  二、2008年度稽察目标和任务
  2008年度移民工程稽察将对移民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调规调概项目进展情况,三峡移民资金(包括包干内移民资金、新增调规调概资金、用于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的政策性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稽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建议;检查2005年度稽察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移民搬迁整体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三峡建委提供全面的稽察评价信息,为国务院领导决策和移民工程全面验收提供依据。对调规调概项目中库周交通等项目进行专项稽察调研。
  三、稽察的范围、对象、时段和依据
  (一)稽察范围为三峡水库淹没涉及的县(区);稽察对象为库区县(区)内所有使用移民资金的项目和单位。
  (二)稽察内容的时段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2008年6月底。
  (三)稽察分析评价的参照依据为: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分县(区)移民安置规划,三峡建委及其办公室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计划等文件规定。
  四、稽察重点
  (一)规划项目方面
  1.全面检查库区各县(区)规划内移民任务投资完成、工程进度、搬迁安置、功能恢复等情况,并做出总体评价;对规划内移民任务与资金“双包干”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对2006、2007年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管理、搬迁安置质量、功能恢复等情况开展稽察,并做出评价。
  3.对2008年计划安排的工程进行全面核查,做出评价,对规划内移民工程尚未完成的剩余任务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4.对2005年稽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5.对列入调规调概方案的项目,重点是对列入2007年度、2008年度实施计划的调规调概项目逐个进行全面稽察;对库周交通、部分个案处理项目进行专项稽察调研。对新增调概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稽察。
  (二)资金财务管理方面
  1.对县(区)移民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对移民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对移民资金间接费(包括环保、滑坡监测处理、勘测、规划、监理、培训、行管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抽查农村、城镇、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等移民迁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稽察的方式
  本次稽察采取例行稽察与专项稽察调研相结合,并根据稽察内容的实际需要,采取随机抽样与逐项验核并举的方法,主要通过核查和分析《稽察基础材料表》、收集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材料和审计报告、听取被稽察单位的汇报、对被稽察单位的财务账薄、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对部分新增调规调概项目进行专项稽察调研。
  六、稽察组的组织分工
  移民工程稽察组由三峡建委稽察办公室和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稽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稽察工作由组长、副组长领导,各专业小组分工负责。稽察组内设四个专业小组,即综合组、资金财务组、规划项目组、调规调概项目组。各小组分别承担相应的稽察工作。
卢纯同志任三峡移民工程稽察组组长,甘宇平、贾天增、刘克刚同志任副组长。刘克刚兼任综合组组长、汪艺村任资金财务组组长、赵耕田任规划项目组组长、王克福任调规调概项目组组长。
  七、稽察工作进度安排
  (一)3月完成2008年度三峡移民工程稽察组的筹备工作,包括修改《稽察基础材料表》、提出工作方案、设计稽察调研表,聘请稽察员。
  (二)4月初举办2008年度三峡移民工程《稽察基础材料表》填报培训班,下发《稽察基础材料表》及填表说明并提出填报要求。
  (三)2008年度的移民工程稽察分两个阶段实施,5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第一阶段的现场稽察,由稽察组副组长带队,综合组和资金财务组参加,分别对已进行移民资金结算、剩余移民任务量较少的重庆市江津、渝北、巴南、长寿、石柱、武隆、巫溪、重庆市郊七区和湖北省恩施等县(区、州)移民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现场稽察,重点对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稽察。
  (四)4月至6月各县(区)填写《稽察基础材料表》;稽察组收集规划、计划、财务、咨询、监理、审计、监察、质检等方面的资料,同时派员检查、指导县(区)填表工作。7月10日前各县(区)报送《稽察基础材料表》。
  (五)8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稽察组实施第二个阶段的现场稽察,现场稽察由稽察组组长、副组长率领稽察组全体成员对夷陵、秭归、兴山、巴东、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含原中央企业)、开县、忠县、丰都、涪陵(含原中央企业)等县(区)进行稽察。
  (六)10月上旬稽察组集中编写报告,11月完成报告编写。
  八、稽察工作要求
  (一)三峡移民工作整体上已进入扫尾阶段,但个别县(区)的移民任务依然繁重,为进一步促进各项移民工作,全面完成移民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三峡库区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2008年度移民工程稽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做好各项稽察配合工作,严格各项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稽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三峡库区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好《稽察基础材料表》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的质量,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要督促各被稽察的移民工程建设单位的法人、责任人如实提供稽察所需凭证、资料,不得虚报、谎报、瞒报,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各县(区)要认真配合现场稽察工作,安排好稽察联络和配合人员;现场稽察期间,被稽察单位有关人员不得借故离开岗位或敷衍了事。
  (四)各县(区)要认真全面地准备移民工程稽察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本县(区)移民工作的基本情况;移民任务与资金“双包干”执行情况;移民规划大纲规定的各大类移民投资和任务完成情况,如农村移民安置的质量(搬迁前后住房及收入对比),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城镇移民生活及就业情况,工矿企业迁建及职工安置情况,城集镇基础设施功能恢复情况,各类移民工程的管理、进度、质量、安全及移民安置质量等情况;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新增调规调概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剩余移民任务情况;2005年稽察整改情况;移民工作和移民工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特此通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三峡移民  稽察△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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