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34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县内相继发生了南门“2.17”和赵家“5.29”两起特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开县客运企业在县外发生了湖南桑植县“3.28”和重庆长寿“6.7”两次特大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解决长期以来带有倾向性、习惯性的潜在安全问题,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两个月的大整顿,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率达到100%,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到100%,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三)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路面交通秩序根本好转,违章查处率达到8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客车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 二、整治重点 进一步落实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8〕31号)和《关于转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8〕121号)文件精神,以整治客货运企业场站、以及城区、城乡结合部、场镇和通客车的道路为重点,各部门、单位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对照检查,在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整整顿以下内容: (一)源头管理方面。要按照《重庆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考核办法(试行)》(渝办发〔2008〕53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客货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效;车辆及驾乘人员管理是否到位;车辆安全维修、检查是否严格把关;企业保险是否足额、抗风险能力是否增强;违章处罚是否严格逗硬;基础台帐是否健建、完善等问题。 (二)路面管控方面。要重点整治:报废车辆、“三无”车辆、“带病车”等车辆违规上路从事运输;自用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超载、超速、超限、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道路隐患排查方面。要重点排查:禁止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无标志、无管理;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岩、危隧、危桥、危险路段无标志、标志不明或无防护设施,省道公路高于6米的路堤无安全防护设施,边建设边通行的道路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客货运输企业及运输场站、驾培单位、维修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对照《重庆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考核办法(试行)》(渝办发〔2008〕53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二)落实监管部门对安全源头的监管责任。对客货运输企业及运输场站、驾培单位、维修企业整顿,由交通局牵头,公安交管、安监、质监等部门配合,组成工作组,制定方案,进驻企业进行为期2个月的跟踪督察整治,确保问题要查准,整改要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路面执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运管部门配合,制定工作方案,最大限度投入警力,狠抓勤务责任落实,分江、东、浦、城区4个小组,重点加强城区、省县道的路面巡逻管控和执法力度,同时对乡镇实施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公安交管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期间,一律按上限规定处罚。通过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促使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四)加大乡镇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各乡镇(街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组织辖区派出所和政府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公安部门要督促公安交管部门、各派出所积极参加当地乡镇交通安全大整顿工作。 (五)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由交通局负责,公安交管部门配合,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07]52号)相关规定,对全县通客运车辆的县管省、县、乡道公路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并落实整治,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六)加强学生专用运输车辆的安全整顿。加强学生专用校车整顿,对学生专用校车各学校要加强管理,认真排查整顿存在的问题。教委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校车超载、超速、“带病”上路,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报废车、“三无”车、“带病”车、超载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徐长春任组长,副县长李培中、县长助理刘立民任副组长,县府办张朝俊、公安局胡拥中、安监局谭成猛、交通局肖长江、交警大队余中、运管所蔡兴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交警大队,由余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交通安全大整顿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排专人督查督办,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 (二)加强配合。本次交通安全整治是我县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事故频发,加之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的紧要关头开展的一次重要整治。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营造声势,推进交通安全大整顿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做到八有: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或公益广告)、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路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学校有板报、单位有橱窗。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评析,播报实时路况;要加强舆论监督,定期在媒体上公布交通违法处罚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名单和机动车报废名单;要发动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客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利用网络媒介设立专栏,发布政策法规,宣传大整顿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督办。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究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安监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本次整顿活动中各单位履职情况全程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监察局和县政府督室要加强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出现管理真空、缺位,要及时在全县通报;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在大整顿期间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信息报送。交通安全大整顿开始后,各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2124933,传真:52124933)报送工作方案,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大整顿期间,每10天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大整顿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报县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 大整顿△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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