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文件
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文件>>正文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方案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36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示范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

 


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进一步增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县政府决定于2008年6月至12月,在全县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教育、公共娱乐业和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单位等五个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为使活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示范,以点带面,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率,为推进“平安、和谐开县”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要在本次活动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制度,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消防硬件设施投入,规范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实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目标,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档案健全完善,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逐步规范。
  三、组织领导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此次活动,并成立由县教委、公安局、商委、文广新局、旅游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的达标示范活动。各相关单位自行对试点单位的标准化达标示范建设予以指导和督促。
  四、工作阶段及步骤
  此次活动分动员部署、宣传培训、试点示范、达标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20日)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择时组织召开全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动员部署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活动方案,结合本行业的实际,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系指导人员,确定本行业的达标示范活动试点单位,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各项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公安消防部门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指导人员和试点单位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
  (三)试点示范阶段(7月11日~10月31日)
  各试点单位根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及资料汇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资金,在单位内部开展达标示范活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此期间要加强对试点单位达标示范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县领导小组适时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比标准。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试点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达标验收,按从优原则评出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单位,并于11月24日前将评出的达标示范单位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按从优原则,从各行业评出的达标示范单位中评出“开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加强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的达标示范活动,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使单位自愿主动按《建设标准》要求自我检查、自我规范、自我提高政府上述五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试点单位的指导,帮助试点单位尽快达到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活动结束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经验,为其他单位树立典型,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打好基础。
  (三)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做好今年部分试点单位达标示范活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在本行业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的有效手段和方法。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诚信活动,将其达标情况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的评比、表彰范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的长效机制。
  (四)灵通信息,加强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除了按各工作阶段中提到的要求报送外,还应于12月1日前将本行业达标示范活动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永亮,联系电话:13594707499,传真:52124119。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附件: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电工、焊工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等10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确保消防组织保障有力。
  三、建立完善消防制度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12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确保本单位消防管理有章可依、有令必行。
  四、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的18个消防档案。每个档案应统一档案盒及外观标识,确保本单位的消防管理有案可查。
  五、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规范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做好检查记录,统一防火巡查记录表和防火检查记录表,确保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明显减少消防违章行为。
  六、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
  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统一控制室的制度建设、人员值班和值班记录表,确保控制室发挥单位消防指挥中心作用。
  七、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要求,规范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统一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每年检验检查的内容、要求和记录表,并统一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八、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单位消防宣传培训的对象、内容和要求,做好培训记录,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九、规范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作、组织机构、实施程序以及演练要求,并做好演练记录,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重庆开县人民政府主办©2003-2007 备案证编号:渝ICP备05000442号
建议使用IE6.0,1024*768显示器分辨率,32位真彩色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