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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重庆钱江食品集团万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发〔2008〕20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重庆钱江食品集团万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8〕63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命名重庆钱江食品集团万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产业  命名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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