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17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开县县委宣传部 开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县县委宣传部 开县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开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 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重庆环保世纪行”2008年活动安排,切实加大全社会减排工作宣传力度,依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人大城环委、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08]103号)精神,指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县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为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参与节能减排 共建生态文明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手机短信发送活动 1、时间:6月5日 2、主办单位:开县环保局 3、主要内容: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县环保局等部门提供宣传标语,通过短信息的方式发布“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宣传内容。 (二)“节能减排进家庭”知识竞赛。 1、时间:6月2日至6月8日 2、主办单位:开县环保局 3、主要内容:从2008年6月2日开始,在网上(www.kxpcb.com)开展家庭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用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节能减排知识引导全县居民参与和落实好节能减排活动,知识竞赛于6月6日结束,于6月8日公布获奖名单。 (三)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广场环境文化活动。 1、时间:2008年6月5日上午9:00 2、地点:新世纪商都广场 3、主办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4、协办单位:县经委、县环保局 5、主要内容: 县经委、县环保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图片展;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环保局、开县成鑫珠宝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活动; 相关部门发放并在《开州时报》上登载“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倡议书; 县环保局等部门组织30名青年志愿者、30名巾帼志愿者深入到社区、家庭集中开展环保宣传; 县环保局组织开展“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签名活动。 开县电视台、《开州时报》记者现场跟踪报道。 四、开展“保护饮用水源”活动。 1、时间:2008年6月5日 2、主办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3、主要内容:由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实地调查本辖区饮用水源周边情况。进一步增强广大公众的节水意识,增进对水源的了解,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和减少水污染的意识和责任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本次宣传周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经委、县环保局联合主办。宣传周活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52218939。)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和整体协调;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策划、组织在6月5日新世纪开县商都广场开展的“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整项活动,负责宣传场地新世纪开县商都广场联系工作,负责“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倡议书的起草和印刷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深入到社区、家庭集中开展环保宣传,现场开展“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签名活动; 县环保局负责推进全民减排宣传周活动日常工作,配合策划、组织“倡导绿色消费,拒绝白色污染”整项活动,负责通过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内容,负责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知识竞赛,负责在6月5日新世纪开县商都广场举办节能减排图片展以及环保资料发放等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保护饮用水源”环保宣传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县电视台、《开州时报》等新闻媒体,按照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时报道进展情况,要把减排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宣传减排工作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我县减排举措及成效,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责任落实。 各新闻媒体要开设“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全民减排宣传周”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宣传周各项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减排活动。 (三)认真组织总结。在6月11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和活动主办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有关图(声)像资料,报宣传周活动办公室。对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
主题词:环保 世界环境日△ 减排△ 宣传 通知
抄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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