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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李培中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近日,我县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7月2日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县安监局、农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及地方海事处相关负责人,各有船镇乡(街道)分管领导,水库负责人、水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李培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培中对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缺乏、码头建设滞后、现有船舶抗风险能力不强、渔船普遍等级偏低、水上交通安全救援设备不足、部门工作衔接不强,日常监管差距大等一些趋向性、隐藏性问题。
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李培中要求各职能部门、乡镇、水库及船舶企业要提高警惕,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逐步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努力保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平稳态势。一是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奥运安保、汛期和三峡成库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二是要夯实基础,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交通部门要作好水运行业发展规划,加大项目储备和项目争取力度,拟定实施步骤,做好航道整治、乡镇船舶改造、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及库区、封闭水域渡口渡船的新增工作,加快水上搜救体系建立的步伐,提前谋划解决175米蓄水后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三是要切实履责,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营运船舶、采砂船舶、渔业船舶和乡镇客渡船的管理。特别是交通部门要牵头好头,交通海事部门要适时组织水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渔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严禁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渔业辅助船超范围从事生产餐饮经营活动。水务部门要严格采砂作业的管理,配合交通部门整治超载,严禁超范围采砂,坚决防止因采砂破坏、恶化航道条件;经委部门要加强船舶建造行业的管理,严把船舶进入市场的安全源头关,坚决打击私建乱造船舶行为;各有渡口渡船的乡镇、水库,有营运船舶的水运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四是由交通部门牵头,建立和完善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沟通、定期反馈的形式,形成共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是要立足当前,抓住奥运安保、防汛抗灾和汛后蓄水三大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人员责任意识差履责不到位等问题要边查边改,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严防死守,确保安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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