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文件
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正文
县纪委监察部门严明“打非”纪律
“在‘打非’专项行动中,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对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和非法经营煤炭行为专项行动做出了严明的纪律要求。
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通知明确,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各镇乡街道、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打非”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肃查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未经批准投资入股煤矿,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和非法经营煤炭行为打击及监管不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互相推诿,导致非法开采和非法经营煤炭屡禁不止或死灰复燃以及非法采煤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开州报》 记者 张来志)
重庆开县人民政府主办©2003-2007 备案证编号:
渝ICP备05000442号
建议使用IE6.0,1024*768显示器分辨率,32位真彩色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