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七)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十)负责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地方志工作。
(十四)负责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